2023年乡村振兴智能棚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l0200g230713001001
1、条件
《中共龙沙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龙沙区2023 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齐龙农组[2023]1号)的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省级资金。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乡村振兴局,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并通过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乡村振兴智能棚室建设项目
2.2工程建设位置: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2.3计划工期:2023年8月10日-2023年10月31日(共83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814174.26元
2.5整体建设内容:五福玛村新建温室育苗大棚7栋,用于温室育苗。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工程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7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已承建其他项目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15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费为/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
4.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为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7、答疑安排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进行。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现场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其他事项:
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pg电子app的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焦先生
电 话:17790631330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乡村振兴局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36246456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全过程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1号楼1-2层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2-2423737
邮 箱:guoxin7007@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