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施工
分类
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7-14
项目业主
江安县江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江安县江安镇2021年度农村自建项目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07-14 阅读次数:86】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江安县江安镇2021年度农村公路自建项目 已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江发改投资[2022]2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安县江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补助资金、镇级财政资金、村民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安县江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投资[2022]2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江安县江安镇青苔坎村、红岩村、太阳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硬化青苔坎村罗家岩至八角秋高速路口自建路1.8公里,路面宽4米;硬化红岩村路面宽4米的自建路1.8 公里,其中郜恐坪至和尚坡0.28公里;红岩村徐家坡至向阳湾 0.72 公里;红岩村岩口上至大山上 0.8 公里。硬化红岩村路面宽4米的精准扶贫自建路1.5 公里,其中鱼塘湾至老房子0.4 公里;红岩村兴龙保管室至大坪上 0.6 公里、红岩村铜古坡至老房子0.5公里。硬化太阳村自建路 3.3 公里,其中葛藤湾至河坝头2.0公里,路面宽5米;太阳村半边山埂子至尖山子1.3公里,路面宽4米。配套建设附属错车道、安装标识标牌、安全防护设施等。 2.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完成0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7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14 09:00:00 至 2023-07-20 23:5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04 09:0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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