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7-04 23:16:02
投标截至时间:2024-07-26 09:00:00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江津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经理部沥青混凝土采购
编号:cr1105-jc-2024-85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江津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经理部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函[2019]3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工管〔2021〕620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江津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 项目(标段二)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内容包括津西北、津东南、津西南3个片区共18个镇街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原合同段主要施工内容包含107个单项工程,其中新建管网及改造工程39个,新建污水处理场站工程36个,原污水处理场站改造升级工程28个,管网清淤工程2个,新建1个及垃圾填埋场转运工程1个。合同工期1095日历天,总投资约133006万元。目前由于规划和设计方案调整删减了部分子项,目前还有子项92个。
2.2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lqhnt-01 | 沥青混凝土 | ac-13 | 吨 | 3503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江津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经理部 | 500 | 1 | 包含路面拉毛,基层清理,粘层油,透层油洒布,沥青铺装,碾压成型,成品运输 |
沥青混凝土 | ac-20 | 吨 | 2409 |
合计 |
| 吨 | 5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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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产2万吨的生产能力,具有与沥青混凝土产能配套的配送及摊铺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2022年或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具有近两年(2022年7月至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两年(2022年7月至今)内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3.7其他要求:(1)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投标包件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产品参与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与不得有利害关系,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4)投标人必须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依据
4.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7)《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09时00分至7月10日09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pg电子app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标书费用由招标人收取,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招标物资一览表,以电汇方式购买(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购买时须注明项目简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用途等信息,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江津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行 号:301100000120
账 号:99011231011002020871
5.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缴纳标书费用后将汇款凭证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待招标人确认后在铁建云采平台下载电子标书。若铁建云采平台不能正常下载,可联系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购买,请自备存储设备。
5.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投标采取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工作,投标文件须使用ca锁进行加密(请联系铁建云采平台购买ca锁)。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09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7.1.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7月26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即开标后1小时内。
7.1.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采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本次开标采取线上开标。
7.3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09时00 分。
8.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以下网络媒介:
8.1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n)
8.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 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
10. pg电子app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江津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部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海爱酒庄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7735702073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新村71号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15086898655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