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渔港产业振兴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崖南海滨一路路堤一体化及崖南冲一河两岸防浪堤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文件修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渔港产业振兴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崖南海滨一路路堤一体化及崖南冲一河两岸防浪堤品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现修改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渔港产业振兴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崖南海滨一路路堤一体化及崖南冲一河两岸防浪堤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原招标公告“招标监督机构: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750-6662392”。
现修改为:“招标监督机构: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50-6433339”。
现补充招标公告联合体协议书,详见如下附件。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日期:2024年03月15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活动。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 联合体牵头单位。
2、联合体牵头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牵头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并在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内部分工不得对抗联合体应对外承担的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招标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单位1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参考格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