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ycfg-2024-0706
项目名称:府谷县庙沟门镇集镇及周边自然村环卫保洁、垃圾清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3,50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府谷县庙沟门镇集镇及周边自然村环卫保洁、垃圾清倒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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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府谷县庙沟门镇集镇及周边自然村环卫保洁、垃圾清倒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
合同履行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府谷县庙沟门镇集镇及周边自然村环卫保洁、垃圾清倒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府谷县庙沟门镇集镇及周边自然村环卫保洁、垃圾清倒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3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生成时间段为磋商公告发出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可在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全国范围内查询);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还需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信用承诺网页截图);
(9)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还需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信用承诺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小微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时间:
途径:
方式:
售价:
截止时间: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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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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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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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pg电子app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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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