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液晶显示器电子反拍项目
(二)项目编号:dzfp-2024-029261
(三)预算金额:858.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采购品目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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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晶显示器 | 惠普/hp hp p24 g5 fhd monitor | 惠普/hp | hp p24 g5 fhd monitor | 1 | 858.00 |
其他需求:是否包安装: 否
是否延长pg电子app的售后服务: 不需要延长
交货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0号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货款支付: 甲方货物验收通过后,收到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反拍公告时间:2024-07-23 ~ 2024-07-25 09: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07-25 09:00~ 16:00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反拍(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三)供应商应根据反拍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提交报价。供应商可多次报价,新报价不得高于旧报价。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时提交的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符合“反拍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反拍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且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一) 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单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轮次报价,但新报价不得高于旧报价,系统每小时公布1次当前最低报价;
(4)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电子反拍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反拍终止。
联系人:罗宇飞
pg电子app的联系方式:0757-87800810
采购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