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四标段)
( 65420123101800218006)
一、条件
本 塔城市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四标段)(文号:塔市发改项目[2023]41号)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436.87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2.项目规模:银泽小区和城市壹号新建路面硬化14015m2,给水、消防管网2300m,排水管网1280m,供热管网2*895m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0123101800218006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市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四标段)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含的所有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设计-施工-采购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总工期: 183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要求: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自治区外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 (含)以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具有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4)、财务要求:近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5)、信誉要求: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6)、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4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1日到 2024年01月30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1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pg电子app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地 址: |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长青路建筑勘察设计院二楼 |
联 系 人:盛伟 | 联 系 人:钟建华 |
电 话:13095145387 | 电 话:0901-666634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57200999@qq.com |
2024年01月1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