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2023示范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第四批)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京山市2023示范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第四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京山市电子交易平台(http://js.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lc-zfcg-202305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82-2023-01444
3、项目名称:京山市2023示范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第四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0.00万元
6、最高限价:120.00万元
7、采购需求: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位65台(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
3、方式:
(1)供应商应在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
(2)登录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和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京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69号
pg电子app的联系方式:13477367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京山市轻机大道1126号(银商加油站旁)
pg电子app的联系方式:15608697129
3、项目pg电子app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5608697129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