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靖皋长江大桥)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6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委托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现对张靖皋长江大桥
民主沙右缘守护工程海事码头及接岸道路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zjg-fh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1.项目概况
张靖皋长江大桥起点接如皋市g40沪陕高速,向东南布线,于如皋市华泰重工厂区进入长江,经过靖江市民主沙,于张皋汽渡西侧登陆进入张家港,向南沿现状及规划s259布线,终点接张家港疏港高速,路线全长约29.8km,分跨江大桥、北接线、南接线三部分。其中跨江段长7.859km,北接线长13.163km,南接线长8.827km。主线采用高速标准,其中跨江段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00km/h;两侧接线段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20km/h。共设置4处互通、分别为:石庄枢纽互通、如皋南互通、张家港北互通、晨阳互通;于桩号k6 900处,设置如皋港服务区。
跨江段有北引桥、北航道桥、中引桥、南航道桥和南引桥五个部分组成,其中北航道桥采用1208m单跨悬索桥,南航道桥采用主跨2300 717m双跨悬索桥,引桥均采用节段预制悬拼预应力混凝土桥梁。
根据张靖皋长江大桥建设指挥部统一安排,为保护海事码头接岸道路及其附近民主沙右缘岸坡,计划先期实施海事码头及接岸道路防护工程。
2.招标范围
张靖皋长江大桥民主沙右缘守护工程海事码头及接岸道路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zjg-fh1标段招标范围为:
(1)编制海事码头及接岸道路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2)实施民主沙海事码头及接岸道路防护工程,包括海事码头及附近护岸工程、海事码头接岸道路防护工程等;
(3)实施地质勘察、施工图阶段地形测量、动态监测等内容,做好海事监管配合工作。
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共2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15天,施工准备期15天,正式施工期1个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模式。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由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量最多允许为2个,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联合体成员应为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
4.2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条件同时满足以下a、b、c三项的要求:
a、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还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c、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资质(指水运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资质(指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同时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业绩同时满足以下a、b两项的要求:
a、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码头防护工程施工项目;
b、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完成过航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或码头防护工程设计项目;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
(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条件:
a、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
2)具备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其他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2013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码头防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b、项目总工资格:
1)具备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其他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其他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5)设计负责人资格:
1)具备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2013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航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或码头防护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b、2023年1月16日以来,投标人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致死1人的,涉事施工单位1年内不得在发包人建设管理的项目中投标;致死2人的,涉事施工单位2年内不得在发包人建设管理的项目中投标;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涉事施工单位3年内不得在发包人建设管理的项目中投标;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涉事施工单位5年内不得在发包人建设管理的项目中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5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pg电子app首页左侧“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息服务系统”中进行预约并选定副联单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陈立鹏、朱鹏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9.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4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9.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9.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二三年五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