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清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三期)-现状道路环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绿化工程-长江街)2.1.2项目编号:2023jk-170(hbtz-2023-053)2.1.3项目实施地点:清河经济开发区2.1.4项目规模:清河经济开发区长江街(祁连路-西外环)路段绿化工程。2.1.5工期:360天(开工日期以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330天。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1
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具有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施工单位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牵头人协议书必须由各方签字盖章确认;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8 00:00:00至2023-10-1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进行盲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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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清河县泰山中路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西街28号尚达家园4号楼2单元1201室 |
邮编: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滕招贤 | 联系人: | 姜晓雪 |
电话: | 0319-8292628 | 电话: | 0311-8307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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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hbtzzbsjz@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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